2006年11月1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浙江潮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停车惹祸上身 冷静方是良策
吴关龙

  本报讯  日前,驾驶员陆某将车临时停在某食品店前,而店主徐某以妨碍其做生意为由不让陆某停车。由此,双方从争辩到相互推搡。情急之下,店主徐某返回店里拿了一把锋利的菜刀向陆某砍去,致使陆某头部、脸部、手部等多处受伤。陆某因伤势较重住进了医院,徐某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杭州西湖警方刑事拘留。
  据西湖警方介绍,类似驾驶员因临时停车与路边店店家发生纠纷的案件,近期时有发生。纵观这些原本可以避免的纠纷案,多数都是因为店家与驾驶员双方不够冷静所致。警方建议,为避免此类纠纷,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同时,双方都应退让一步。